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的毕业证明;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面试职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字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缘由,与公开招聘职位需要表中的专业代码、名字不同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面试职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字与职位需要表中的专业名字存在差异(比如:翻译名字不同、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状况将由我中心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依据面试职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提出审核建议,经招聘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组长审批,最后确定其是不是符合专业考试报名资格。除上述状况外,面试职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字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职位需要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字一致;(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效期内带有微信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效期内带有微信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本人最近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7)考试报名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打造人事关系的职员,须根据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5);(8)《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10)考试报名条件有关的工作经验职位的职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同时提供对应时间的社保缴纳证明;(部分职位有实习经验需要的,可只提供实习单位工作/实习证明)(11)相应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4.资格审察及查看依据招聘条件及职位需要,对考试报名职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并准时公布。
2025年5月23日24:零零后不再同意考试报名职员新注册报名及提交材料。考试报名职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5月26日上午12:00前准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察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考试报名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于2025年5月26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5年5月26日17:00按时关闭。已报名且在2025年5月26日17:零零后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可以参加考试。考试报名职员只限报一个招考职位,按职位的招聘数与面试该职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人数的比率1:3方可进行笔试,少数民族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指山、东方、乐东县、陵水县、昌江县、保亭县、琼中县和白沙县)招聘职位根据1:2的比率实行。职位未达到开考比率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招聘职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有关考生第三报名。资格审察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5.准考证打印考试报名职员通过资格审察的,请登录报名网站准考证打印,打印日期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1.笔试严格根据《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根据做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面试职员的常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常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高于60%。笔试时间与地址详见准考证。(1)笔试实行百分制;(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法进行;(3)考试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4)考试地址:拟定海口,以发布公告为准;(5)笔试内容以考试报名职位所需的专业理论常识为主要测试内容,兼有公共入门知识的内容;(6)各招聘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职位笔试职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准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招聘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50分,则根据50分确定该招聘职位合格分数线;(7)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上公示3天。2.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职员中,依据笔试成绩按比率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职位的招聘人数在10以上的或少数民族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位按1:2的比率确定;9人以下的及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位根据1:3 的比率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率的,按实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职员确定。因面试职员自愿舍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缘由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员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应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各级疾控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职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考生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的毕业证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微信二维码标识)(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微信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应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光复印件),如因校方缘由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考试报名职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考试报名具备与招聘职位有关的工作经验的面试职员须提供2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与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3.面试严格根据《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拓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不同职位邀请5或7名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各用人单位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低于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专业理论常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整个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职员名单并上网公示。4.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准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综合成绩在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四)体检和考察1.体检有关需要依据职位的招聘人数,从面试职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率经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会审议,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职员舍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自愿舍弃的,须提交自愿舍弃书面说明,明确面试职位、舍弃缘由等,本人签名。进入体检环节的面试职员由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成本由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体检根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实行;未按需要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舍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据《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职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2.考察有关需要体检合格职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依据职位需要,由各用人单位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组成人高考察组,到面试职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状况进行调查知道,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人高考察报告和聘用建议报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察不合格或自愿舍弃的不予聘用,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自愿舍弃的,须提交自愿舍弃书面说明,明确面试职位、舍弃缘由等,本人签名。(五)拟聘职员的确定和公示依据各用人单位的聘用建议,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疾病预防控制局官方网站和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倾听群众建议,同意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调查处置,调查处置结果准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部门赞同后报送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因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舍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情形致使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六)核准公示期满,对没异议或者经调查没有问题的,由各用人单位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准时将《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登记表》《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职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赞同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核筹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职员,由各用人单位发出《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聘用公告书》,并将《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各用人单位聘用手续办理完成后将聘用职员名单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自收到体检结果至报送拟聘用职员时间原则上低于2个月,后续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筹拓展岗前培训。(七)办理聘用及有关待遇1.用人单位应准时公告拟聘职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职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用人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高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职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实行;3.受聘职员可凭《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6、纪律与监督(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规范。招聘员工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二)严格实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置。(三)公开招聘同意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同意监督。1.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办公室:0898-65360931(工作日上午8:30-12:00,13:30-17:00)。;2.海南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0898-66108536(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3.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7、其他事情(一)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讲解。(二)面试咨询电话:0898-65394153;联系人:王老师(三)在线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附件:附件1:
1.海南各级疾控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职员职位表附件2:2.海南各级疾控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职员报名表附件3:3.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5:5.赞同考试报名证明附件6: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附件7:7.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海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5月13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